保卫处(党委武装部)是贯彻执行国家和地方政府有关法律法规和案例保卫工作部署,维护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科研、生活秩序和学校安全稳定的职能部门。负责学校综合治理、政保、治安、消防、社区、交通、门卫等安全稳定工作;武装部是学校党委领导下的负责学校国防教育、应征入伍、“双拥”及军民共建等工作的部门。保卫处、党委武装部合署办公。主要职责包括:
1.负责制定学校安全稳定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2.负责学校国家安全人民防线建设工作。
3.负责学校保密、治安、消防、交通、防灾减灾、公共秩序等安全管理与服务工作。
4.负责校园突发事件的处置与管理,协助公安、消防等
部门做好校园及周边综合治理。
5.负责学校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工作。
6.负责学校安全教育与各类应急演练。
7.负责对各二级单位安全管理工作的指导、检查与考核。
8.负责学校师生户籍、暂住人口和流动人口的管理。
9.负责学校征兵、“双拥”、军民共建、民兵组织及人防工作。
10.负责学校国防教育工作。
11.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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