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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6163银河.net163.am委员会大学生发展党员“五公示三投票三测试两访谈三审查一答辩”实施办法

发布时间:2020/11/18 发布者:党建信息管理员 访问次数:

中共6163银河.net163.am委员会

大学生发展党员“五公示三投票三测试两访谈三审查一答辩”实施办法

 

为进一步扩大民主、完善程序,增强发展大学生党员工作科学性和公信度,提高发展大学生党员质量,根据《党章》和《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的要求及有关文件规定,现结合学校实际,制定发展大学生党员五公示三投票三测试三访谈三审查一答辩实施办法。

一、基本要求

五公示三投票三测试三访谈三审查一答辩,即:推优公示、积极分子公示、发展对象公示、预备党员公示、转正公示;团内推优投票、发展预备党员投票、预备党员转正投票;申请入党谈话、发展对象谈话、预备党员转正谈话;积极分子培训测试、发展对象培训测试、预备党员培训测试;预备党员转正答辩。

实施过程中,坚持民主公开、公平公正、积极稳妥、教育引导,对新发展党员实行谁联系谁负责、谁培养谁负责、谁发展谁负责的原则。

二、主要措施

(一)五公示

1.团内推优公示。

校团委采取发公示通知、会议公布、张榜公告等形式对拟推荐名单进行公示。公示内容主要包括拟推荐人选个人基本情况、院团组织联系方式等,公示时间一般不少于5天。公示期满后,无异议,由所在班级团支部组织推优人员,填写《重庆市优秀团员青年入党积极分子推荐表》,向党支部推荐。对公示对象有异议的,由校团委调查核实,并根据有关规定作出决定。

2.确定积极分子公示。

确定的入党积极分子应由所在党支部召开支委会讨论通过,并将确定的入党积极分子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一般不少于5天。公示期满后无异议,填写公示结论表,向学校党委组织部报送入党积极分子备案表。待党委组织部同意备案后,发放填写《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教育考察登记簿》。

3.确定发展对象公示。

对经过一年以上培养教育和考察、基本具备党员条件的入党积极分子,在听取党小组、培养联系人、党员和群众意见的基础上,由党支部召开支委会讨论通过,并将发展对象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一般不少于5天。公示期满后无异议,填写公示结论表,学校党委组织部报送入党发展对象备案表。

4.发展预备党员公示。

公示对象为通过学校党委预审、拟接收为预备党员的发展对象。公示一般在预审之后、党支部召开党员大会讨论票决之前进行。公示内容主要为发展对象个人基本情况、党支部联系方式等。公示时间一般不少于5天。对公示对象有异议的,由党支部调查核实,并根据有关规定作出决定。

5.预备党员转正公示。

公示对象为预备期满、提出转正申请的预备党员。一般在预备党员提出转正申请之后、党支部召开党员大会之前进行。公示内容为预备党员个人基本情况、院党组织联系方式等。公示时间一般不少于5天。对公示对象有异议的,由党支部调查核实,并根据有关规定作出决定。

(二)三投票

1.推优票决。

团支部根据分配名额,召开团员推优大会。在递交入党申请书、基本具备党员条件的优秀团员中进行无记名投票推荐。参加推优投票的人员范围为团支部全体团员,实到人数超过应到人数的五分之四方可召开会议。根据得票情况,确定初步推荐人选名单,填写《团支部推优票决情况报告》,报校团委审核。

2.发展预备党员票决。

党支部在讨论接收发展对象为预备党员时召开党员大会,党员大会实到有表决权党员应超过应到有表决权党员的半数方可进行,如虽超过半数但缺席人数较多,宜改期召开。会议在拟发展的对象作个人汇报,入党介绍人、培养联系人介绍情况,支委会报告政审情况,与会党员充分讨论发表意见后,进行无记名投票,填写《××党支部接收预备党员表决票》。因故不能到会参加投票的有表决权党员不得委托他人进行投票,会后也不再安排另行投票,但在党员大会表决前正式向党支部提出书面意见的,其书面意见应统计在票数内。赞成人数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党员的半数,才能通过接收预备党员的决议。党支部将表决情况写入《入党志愿书》,填写《接收预备党员票决情况报告》,报学校党委审批。

3.预备党员转正投票。

预备党员向党支部提出书面转正申请后,党支部负责召开党员大会,党员大会实到有表决权党员应超过应到有表决权党员的半数方可进行,如虽超过半数但缺席人数较多,宜改期召开。会议在预备党员作个人汇报、与会党员充分讨论发表意见后,进行无记名投票,填写《××党支部预备党员转正表决票》。因故不能到会参加投票的有表决权党员不得委托他人进行投票,会后也不再安排另行投票,但在党员大会表决前正式向党支部提出书面意见的,其书面意见应统计在票数内。赞成人数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党员的半数,才能通过预备党员转正的决议。党支部将表决情况写入《入党志愿书》,填写《预备党员转正票决情况报告》,报学校党委审批。

(三)三测试

1.入党积极培训考试。在各党支部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后,参加党校组织的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经考试考核合格才能拟确定为发展对象。

2.发展对象培训考试。在各党支部确定发展对象后,参加党校组织的发展对象专题培训,经过考试考核合格,才能拟吸收为预备党员。

3.预备党员培训考试。在各党支部讨论预备党员转正之前,参加党校组织的预备党员培训,经考试考核合格才能拟按期转正。

(四)三访谈

1.同入党申请人谈话。

根据《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第七条的规定,党组织收到入党申请书后,应当在一个月内派人同入党申请人谈话,了解基本情况。谈话人一般由党组织负责人或组织委员。

2.同发展对象谈话。

根据《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第二十四条的规定,党委审批前,应当指派党委委员或组织员同发展对象谈话,作进一步的了解,并帮助发展对象提高对党的认识。谈话人应当将谈话情况和自己对发展对象能否入党的意见,如实填写在《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上,并向党委汇报。谈话人一般由学校党委委员或组织员。

3.同预备党员转正谈话。

根据《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第三十四条的规定,党委审批通过的预备党员转正,由党支部书记应当同本人谈话。主要是给转正的预备党员提出更高要求,加强对党的理论知识学习,强化党员模范带头意识等。

(五)三级审查

1.党支部审查。列为发展对象、吸收预备党员、预备党员转正由党支部对材料逐级进行分类审查。原则上学生毕业三个月前,不再接收为预备党员。审查的主要内容包括入党手续是否完备、材料是否齐全、程序是否规范等方面。

2.党委组织部预审。党支部对拟吸收为预备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材料审查无误后,将材料送党委组织部预审。预审的主要内容包括入党手续是否完备、材料是否齐全、程序是否规范、预备期现实表现是否达到一定标准等方面。

3.校党委集中审批。经党支部审查、党委组织部预审通过的发展预备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人员材料送党委审批。学校党委召开会议集中审批。校党委根据申请人是否具备党员条件、入党手续是否完备、程序是否符合规定等进行审批。

(六)预备党员转正答辩

1.确定对象。学校党委组织部在预备党员转正前,应组织转正的预备党员参加转正答辩。

2.组织实施。转正答辩工作由党委组织部负责。组织预备党员培训考试合格的同志参加答辩会议,答辩小组成员人数一般为3—5人。同时,还应邀请一定数量的入党积极分子、预备党员和师生代表列席。

3.时间安排。一般在预备党员预备期满、支部大会讨论转正事项之前进行。答辩小组应提前告知答辩对象做好准备。

4.答辩程序。答辩会前发布通知。答辩过程分为个人陈述、现场问答、现场评议三个环节。答辩对象面对党员和师生代表就理想信念、党的知识和预备期表现等情况接受询问,公开答辩。答辩时间一般每人不少于10分钟。

5.答辩结果。答辩结束后,答辩小组填写《预备党员转正答辩评审表》,并统计汇总形成《预备党员转正答辩情况报告》,以书面报告形式报学校党委组织部备案。作为预备党员转正的重要依据。

三、具体要求

(一) 健全工作机制

各党支部要把发展大学生党员实施五公示三投票三测试三访谈三审查一答辩工作落到实处。各党支部书记是直接责任人,校团委、学生党支部要相互配合,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学校党委要将此项工作纳入对基层党组织考核的重要内容和评选先进的重要依据。

(二)规范发展程序

各二级学院党组织要落实管理责任。一定要按照《党章》和《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的要求及学校党委有关文件规定,坚持标准、规范程序,严肃纪律、落实责任。要充分认识做好发展党员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领导和指导,总结推广发展党员工作中创造的好经验,及时研究解决实施过程中出现的新问题,健全完善新时期发展党员工作机制,坚持把更多的优秀人才发展到党的组织中来。

(三)严肃组织纪律

各二级学院党组织和学生党支部,要严肃发展党员工作纪律,对未能坚持党员标准、违反发展党员工作程序和不履行发展党员工作职责的行为及情况,将按照党内有关法规追究相关党组织及责任人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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