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委武装部是贯彻执行国家和地方政府有关法律法规和案例保卫工作部署,维护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科研、生活秩序和学校安全稳定的职能部门。负责学校综合治理、政保、治安、消防、社区、交通、门卫等安全稳定工作;武装部是学校党委领导下的负责学校国防教育、应征入伍、“双拥”及军民共建等工作的部门。保卫处、党委武装部合署办公。主要职责包括:
1.负责制定学校安全稳定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2.负责学校国家安全人民防线建设工作。
3.负责学校保密、治安、消防、交通、防灾减灾、公共秩序等安全管理与服务工作。
4.负责校园突发事件的处置与管理,协助公安、消防等
部门做好校园及周边综合治理。
5.负责学校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工作。
6.负责学校安全教育与各类应急演练。
7.负责对各二级单位安全管理工作的指导、检查与考核。
8.负责学校师生户籍、暂住人口和流动人口的管理。
9.负责学校征兵、“双拥”、军民共建、民兵组织及人防工作。
10.负责学校国防教育工作。
11.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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