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属高校:
中国教育发展基金会利用国家开发银行等捐赠资金设立筑梦奖学金项目,计划开展5年,用于奖励获得过国家开发银行国家助学贷款学生中品学兼优的全日制本专科学生。根据中国教育发展基金会《关于开展2023年度筑梦奖学金项目的通知》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一)基本申请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
5.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6.在校期间获得过国家开发银行承办的国家助学贷款。
(二)具体申请条件
1.申请筑梦奖学金的学生为高校在校生中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学生。本硕连读或本硕博连读的学生,进入硕士及以后阶段的不参评筑梦奖学金。
2.学习成绩排名与综合考试成绩排名均位于前三分之一,可申请筑梦奖学金。
3.同一学年内,获得国家奖学金或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学生,不能申请筑梦奖学金。
4.市属高校公费师范生,不能申请筑梦奖学金。
二、奖励标准
每生每学年4000元。
三、名额分配
中国教育发展基金会共下达我市筑梦奖学金名额1490人。市级根据获得过国家开发银行承办的国家助学贷款人数下达各市属高校奖学金名额,对以农林水地矿油核等国家需要的特殊学科专业为主的高校适当倾斜,具体名额分配见附件1。
四、工作程序
(一)学生申请
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向所在高校提出申请,填写筑梦奖学金申请表(见附件2),此表高校留存备查。
(二)学校评审
高校根据下达名额数,受理学生的申请材料,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组织开展等额评审工作,确定资助学生名单,并在校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
(三)材料报送
1.报送内容:评审报告(PDF格式和DOC格式电子版),内容包括评审工作布置、申请情况、评审依据、评审程序、分配名额、公示时间、评审结果等;建议获奖名单表(PDF格式和EXCEL格式电子版,见附件3);学校财务信息表(PDF格式和EXCEL格式电子版,见附件4)。所有PDF材料均需加盖学校公章。
2.报送时间:2023年11月14日前,通过学生资助办公系统报送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四)市级审核
市级对学校报送的名单进行审核汇总后,报中国教育发展基金会。
(五)资金拨付
中国教育发展基金会官网将对资助学生名单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公示无异议后,中国教育发展基金会将资金拨付至各高校。
(六)开具票据
各高校收到资金十个工作日内,向中国教育发展基金会开具捐赠票据或行政事业单位往来结算票据(电子或纸质票据)报送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七)资金发放
各高校要在2024年1月10日前,将筑梦奖学金通过高校资助统发系统一次性发放给获奖学生。
五、工作要求
各高校要强化组织领导和部门配合,按要求报送相关材料,逾期未报送或未按要求报送的,产生后果由相关高校自行承担。
联系人:付桂玲,联系电话:63611058。
附件:1. 2023年度筑梦奖学金名额分配表
2. 筑梦奖学金申请表及填表说明
3. 2023年度筑梦奖学金建议获奖名单表
4. 学校财务信息表
重庆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23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