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创造安全、文明、整洁和舒适的住宿环境,使学生养成文明卫生的生活习惯、劳动习惯,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依据《6163银河.net163.am学生管理规定》,特制订此办法。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二条 学校成立学生宿舍清洁卫生检查领导小组,由分管校领导为组长,学生处、保卫处和校团委负责人为副组长,二级学院分管学生工作的领导为成员。开展校级(校领导、值班领导)、具体管理部门、二级学院、班级,四级联动的宿舍清洁卫生检查评比体系,分类开展学生宿舍清洁卫生检查。
第三条 学校成立学生宿舍管理服务中心,在学生处的指导下具体负责对全校学生宿舍清洁卫生进行检查。
第四条 各二级学院成立学生宿舍清洁卫生检查小组,由分管学生的领导牵头,学生工作办公室具体负责,学生会生活劳动部、各班级生活劳动委员参与的院级检查组,负责对本学院的学生寝室进行检查。
第五条 各班级建立以辅导员、团支部书记(班长)、班团干部组成的检查工作组,负责对班级所管理的寝室进行检查。
第三章 基本标准
第六条 学生宿舍注重“一坚持、二干净、三条线、四平整、五清除”的清洁卫生基本标准,具体如下:
(一) “一坚持”:坚持早上起床后,打扫好宿舍卫生,并全天保持;
(二)“二干净”:宿舍环境干净、卫生保持干净,包括地面净、墙壁净、门窗净、桌面净;
(三)“三条线”:鞋子摆放一条线、书柜物品摆放一条线、被子朝向一条线;
(四)“四平整”:被子平整、床面平整、枕头平整、脸盆摆放平整;
(五) “五清除”:清除床下杂物及桌面垃圾、清除灯管墙角蛛网、清除门窗玻璃灰尘、清除洗手池及下水道地漏处污渍头发、便池黄斑、清除房间异味(房间通风)。被子要经常晾晒,个人要讲卫生,勤洗脚和鞋袜,室内要经常通风,始终保持室内空气清新。
第七条 寝室内务整理规范要求。
(一)床铺
1.蚊帐可以宿舍为单位,需统一挂或不挂,若统一挂蚊帐,需要统一按要求蚊帐与墙面齐平,须使用与床的规格相匹配的蚊帐;
2.床上用品以宿舍为单位,可统一垫褥子、包床单或铺凉席,如使用床单要把床单包平整,枕头应置于靠墙一侧纵放,被子应叠放平整(豆腐块状型),与枕头对放。
(二)书桌
1.书桌、主机柜、桌下物品分类集中归整摆放,干净整洁,不留有垃圾,椅子顶置书桌居中位置,椅子上不得放任何物品。
2.书桌底下只可摆放一双拖鞋,鞋头朝里,并齐摆放置于书桌下居中位置。除装饰物品外,整个铁床架不得悬挂任何生活物品(如吊床、衣架、电源线、电源插板等),桌上如有排插需要关闭电源;抽屉、柜门要合上。
(三)鞋架
寝室如自行购买鞋架,应放置生活阳台靠玻璃门右侧。鞋子摆放在鞋架上,鞋后跟齐平,若鞋架放满鞋子,其他鞋子分类横排摆放在地上,整齐划一。
(四)清洁工具
寝室的扫把、垃圾铲、拖把放置生活阳台靠洗衣机旁。室内垃圾篓放置在每个床位桌面下方,不留污渍,垃圾篓垃圾不得过半、有异味。
(五)生活用品
1.洗漱台上可摆放刷子、抹布、洗手液等,不得留有垃圾,保持干净。
2.牙杯里只可放一支牙刷和一支牙膏,牙刷的刷头朝上,刷毛朝下,牙膏头朝下,沐浴液、洗发液、护发素等放置于书桌的靠右侧书隔第二层。
3.水桶放置于洗漱台对面,标签、桶柄朝外,摆放整齐。特殊格局若不能摆一条线,可叠放水桶或在旁边角落放置,做到整齐美观,水桶里的物品不得高过桶面。水桶上若放脸盆,则脸盆上不得放任何物品。
(六)卫生间
1.卫生间蹲厕要刷干净,不得有异味,不留有垃圾(宿舍卫生间垃圾篓需要套上垃圾袋,且垃圾不过半),卫生间可摆放洁厕灵、厕所刷、纸巾、清新剂、垃圾篓等物品,要求摆放整齐,其他物品不可摆放。
2.冷热水水龙头和喷头要求关好,喷头要放于挂钩上。洗澡洗头后的头发要注意清理干净。
(八)阳台护栏
阳台护栏不允许晾晒任何物品。鞋子如需晾晒可放于护栏内侧下,要求整齐摆放。
(九)晾衣杆
靠外侧第一杆分类按长短悬挂服饰(如可以全部挂衣服或全部挂裤子或衣服一边,裤子一边),以此类推。
(十)玻璃门、镜子
玻璃门、镜子要擦干净、无污垢,玻璃门要经常打开通风。
(十一)电源、电插板
宿舍内不得私拉乱接电线插板,空调专用插座不可它用,离开寝室要断开电源线板、饮水机开关、电脑开关电源。
(十二)内室卫生
寝室内、阳台、卫生间地面保持干净,屋顶无蜘蛛网。
第八条 学校学生宿舍实行每周清洁卫生小扫除和大扫除制度。每周星期一、二、四、五早上分别开展小扫除,每周星期三中午开展大扫除。
第九条 各宿舍寝室长负责做好室内卫生轮流值日工作安排,室友轮流做好小扫除。每周大扫除由全体室友共同分工负责打扫。
第四章 评分标准
第十条 寝室卫生小扫除检查评分标准,由地面(含阳台、厕所)、桌面、床铺三部分组成(具体详见附件1)。
第十一条 寝室卫生大扫除检查评分标准,由地面、屋顶、桌面、床铺、电源、物品摆放、阳台、厕所等分组成(具体详见附件2)。
第五章 检查评比与奖励处罚
第十二条 学生宿舍卫生检查分为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检查。
(一)定期检查
1.寝室卫生小检查。除大扫除外,每天上午由各二级学院和所在楼栋生活老师具体负责,按照学校统一评分标准检查,并在学院内公布检查结果。宿舍生活老师每周完成负责楼栋的所有寝室清洁卫生小检查全覆盖,并在公布栏中标注检查得分。
2.清洁卫生大检查。由学校宿舍管理服务中心牵头组织,每周三下午15:00开始检查。分别对全校所有寝室按照大扫除评分标准给予评分并在所在楼栋公布栏中标注检查得分。学生处汇总全校学生寝室卫生检查结果,并在全校范围内公布。
(二)不定期检查
学校宿舍清洁卫生检查领导小组牵头,组织有关人员不定期对学生寝室进行检查,并对不达标不合格的寝室下达整改通知,限期整改。各二级学院每周对宿舍内卫生进行评分,每月由学生处、总务处等相关部门组织人员对宿舍内的卫生进行不定期抽查,并给出卫生评定成绩,检查结果可对优秀寝室评比结果实行一票否决。
第十三条 清洁卫生检查评分结果认定。
(一)学生寝室清洁卫生小扫除分值为50分,采取逐项对照扣分。45分(含)以上为优秀,35分(含)以上为良好,25分(含)以上为合格,24分以下为不合格。
(二)学生寝室清洁卫生大扫除分值为100分,采取逐项对照扣分。95分(含)以上为优秀,85分(含)以上为良好,75分(含)以上为合格,74分以下为不合格。
(三)寝室清洁卫生抽查。小扫除期间抽查分值,按照50分计算;大扫除期间抽查按照100分计算,检查标准不变。
第十四条 学生寝室的清洁卫生小扫除和大扫除全部纳入综合素质测评加减分。具体加减分标准按照《6163银河.net163.am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办法》有关条款执行。
第十五条 每学期,学校集中开展一次优秀寝室评选,评选比例为每栋楼实际居住寝室数的20%左右。所获文明寝室由学校给予颁发奖状和物质奖励,所在寝室学生自行申报综合素质测评加分。
第十六条 每学年,学校集中开展一次文明寝室评选,评选比例为每栋楼实际居住寝室数的5%左右。所获文明寝室由学校给予颁发奖状和物质奖励,所在寝室学生自行申报综合素质测评加分。
第十七条 学校将学生宿舍清洁卫生评比检查纳入先进班集体、优秀团支部和各类综合奖学金、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等集体和个人荣誉评选中。
第十八条 学校对宿舍寝室清洁卫生检查纳入二级学院学生工作年度考核指标和辅导员月度、学年度绩效考核指标。
第六章 附 则
第十九条 本办法至发布之日起执行。
第二十条 本办法由学校授权学生处负责解释。
附件1
6163银河.net163.am学生宿舍清洁评分标准(小扫除)
序号 |
区域 |
事项 |
分值 |
1 |
床铺区域 (8分) |
1床被子未叠 |
3分 |
2 |
1张床上摆放杂乱 |
5分 |
|
3 |
书桌区域 (10分) |
1张桌面物品摆放凌乱 |
5分 |
4 |
1张书桌下物品未按要求摆放 |
3分 |
|
5 |
1个抽屉、柜门未关 |
2分 |
|
6 |
室内公共区 (5分) |
1个垃圾篓有明显污渍、垃圾篓垃圾过半或有异味 |
3分 |
7 |
1处角落里物品摆放凌乱 |
2分 |
|
8 |
阳台区域 (10分) |
护栏1处挂物品 |
5分 |
9 |
晾衣杆未按要求挂放 |
3分 |
|
10 |
水桶区域未按要求摆放 |
2分 |
|
11 |
卫生间 (7分) |
卫生间脏有异味 |
5分 |
12 |
卫生间摆放杂物(除洁厕剂、厕所刷、垃圾篓外) |
2分 |
|
13 |
地面(10分) |
地面未清扫 |
5分 |
14 |
地面未拖地 |
5分 |
|
合计 |
50 |
备注:寝室清洁卫生小检查,检查标准为对照项目逐项扣分,可以累计。
附件2
6163银河.net163.am学生宿舍清洁评分标准(大扫除)
序号 |
区域 |
事项 |
分值 |
1 |
床铺区域 (15分) |
1床被子未叠 |
5分 |
2 |
1床被子叠的不整齐 |
3分 |
|
3 |
1张床面未平整 |
3分 |
|
4 |
1张床上摆放杂乱 |
2分 |
|
5 |
1床蚊帐未按要求挂置 |
2分 |
|
6 |
书桌区域 (23分) |
1张桌面物品摆放凌乱 |
5分 |
7 |
1张书桌下物品未按要求摆放 |
4分 |
|
8 |
1张椅子未摆到位 |
2分 |
|
9 |
1张床架上挂物品(除蚊帐与文化装饰品外) |
4分 |
|
10 |
1个主机柜物品摆放凌乱 |
5分 |
|
11 |
1个抽屉、柜门未关 |
3分 |
|
13 |
室内公共区 (12分) |
1处区域鞋子未按要求摆放 |
5分 |
14 |
1个垃圾篓有明显污渍、垃圾篓垃圾过半或有异味 |
4分 |
|
15 |
1处角落里物品摆放凌乱 |
3分 |
|
16 |
阳台区域 (20分) |
护栏1处挂物品 |
2分 |
17 |
镜子、玻璃门区域不干净 |
5分 |
|
18 |
1处摆放其他物品 |
3分 |
|
19 |
晾衣杆未按要求挂放 |
3分 |
|
20 |
水桶区域未按要求摆放 |
4分 |
|
21 |
卫生间 (10分) |
卫生间脏 |
5分 |
22 |
卫生间摆放杂物(除洁厕剂、厕所刷、垃圾篓外) |
5分 |
|
23 |
屋顶(10分) |
室内屋顶有蜘蛛网 |
5分 |
24 |
阳台屋顶或卫生间屋顶有蜘蛛网 |
5分 |
|
25 |
地面(10分) |
地面未清扫 |
5分 |
26 |
地面未拖地 |
5分 |
|
合计 |
100 |
备注:寝室清洁卫生大检查,检查标准为对照项目逐项扣分,可以累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