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实现“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的关键之年,是现代化新重庆建设从全面部署到纵深推进的重要之年,是改革攻坚突破的奋斗之年。全市教育内部审计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和市委六届二次、三次、四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二十届中央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精神、六届市委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聚焦教育领域全局性、长远性、战略性问题,大力推进党建统领“885”机制在教育内部审计工作中落实,进一步强化问题导向、结果导向和事业导向,深入、高效开展内部审计工作,着力解决后勤基建、招标采购、校企合作等领域多发频发问题,为服务重庆教育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
一、突出健全,推进内部审计体制机制畅通
1.进一步健全贯通协同的审计协作机制。健全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审计协作机制。横向方面,推进内部审计监督与国家审计监督、纪检监察监督、巡察督查监督、财会监督等贯通协同,推进内部审计相关情况共享。纵向方面,教育行政部门内审机构加强对所属各阶段学校、直属单位内部审计工作监督和指导,调配审计资源,制定审计轮审计划,应审尽审,确保内部审计监督无死角、全覆盖。落实教育内部审计重要事项报告制度,每年将年度审计计划、工作总结、重要审计情况等上报,市级作为年度工作考核的重要依据。
2.完善教育内部审计指导监督机制。发挥国家审计机关专业优势和教育主管部门行业管理优势,根据教育行业属性、业务特点、资金资产规模等因素,通过日常监督、内部审计项目监督、专项检查等方式,协同开展对全市教育系统内部审计工作及其质量效果等情况的指导监督,形成指导监督合力。
二、突出全面,推进各项重点审计工作落实
3.推进清廉学校建设。加强对基建后勤、物资采购、校办企业、附属医院、继续教育、科研管理、合作办学等重要领域突出问题以及违规招生、教育乱收费等师生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的针对性审计监督,协助建立健全廉洁风险排查和管控机制,助力清廉学校建设。
4.高效实施年度财务审计。按照审计全覆盖制度安排,市本级对6所公办高校、29所民办高校开展2023年度财务审计,对3个委直属单位和部分基金会、学会开展年度财务专项监督检查。修订完善公办高校和民办高校财务审计内容清单,优化审计流程。各单位结合实际组织开展财务审计。
5.规范开展经济责任审计。各单位根据干部管理规定对掌握重要资金、项目决策权、分配权、管理权、执行权和监督权等关键岗位的主要领导人员,以及所属全资或控股企业主要领导人员履行经济责任情况,加大审计力度。市本级根据委托及时开展委直属单位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市属公办高校重点对高校所属企业改革涉及的企业主要负责人经济责任履行情况开展审计。
6.聚力开展全市协同审计和综合点审。调动区县教育内审力量,对2023年度农村学前教育儿童营养改善计划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按照统一时间、统一项目、统一程序的原则,组织相关区县、各学校开展全市协同审计。对4个区县和4所高校开展学生资助综合点审。
7.推进各方落实审计监督责任。督促、指导各单位切实履行教育内审职责,主动开展审计工作。各区县重点聚焦学前教育扩大资源建设、营养改善计划、学生资助、义务教育保障经费、高中阶段生均经费、各类教育收费及经费使用等开展审计;各高校重点聚焦本科高校“双一流”建设、高职院校“双高”建设、重点项目、对外培训、国有资产盘活、合作办学(办医)、预算执行进度、学生资助、民办高校财政扶持资金、校办企业政企分离改革等开展审计。
8.开展审计“回头看”。市本级对以前年度财务审计、重要审计、巡视巡察中问题突出、风险较大、关注度高的3个市本级单位开展审计“回头看”,对部分区县学生资助整改情况开展“回头看”,督促全面落实审计整改责任。
三、突出效果,推进审计整改质量提升
9.提升审计整改效果。严格落实《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政府审计整改工作的若干措施〉的通知》《中共重庆市委审计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审计整改工作的意见》要求,压实审计整改的主体责任,负责全面整改审计查出的问题。进一步健全审计整改报告、销号、公告、问责等长效机制,强化审计整改结果验收,市本级创新开展现场集中验收和网上整改系统评估验收。将以前年度审计整改情况作为审计清单中重点关注事项,加大对未整改及整改不到位问题的督促整改力度,建立整改销号台账,形成整改长效机制。迭代完善审计问题整改系统,优化升级审计问题清单运行管理机制。推进财务审计、营养改善计划等重要问题审计整改。
10.加强审计结果运用。加强与纪检监察、组织人事、财务等职能部门的协调配合,将内部审计结果及整改情况作为相关决策、预算安排、干部考核、人事任免和奖惩的重要依据,作为安排后续审计的重要参考。建立信息共享、结果共用、重要事项共同实施、问题整改问责共同落实等工作机制。
四、突出质量,推进内部审计效能提高
11.优化内部审计组织形式。采取独立审计与委托审计、系统审计与审计调查、全面审计与专项审计、传统审计与大数据审计相结合等审计模式,扩大内部审计监督范围,提升内部审计监督方法,提高内部审计质量。探索统筹教育系统审计资源,以财务审计、经责审计为载体,积极探索融合式、“1+N”等审计组织方式,做到“一审多项”“一审多果”“一果多用”。
12.提升内部审计工作质量。严格按照内部审计准则和教育系统内部审计质量控制办法规定,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制度和内部审计工作评价制度,加强内部控制建设,明确职责分工,优化审计业务流程,完善审计全面质量控制。严格按审计计划开展审计,加强审计方案编制、现场管理、质量复核、质量检查等全过程控制,确保获取证据充分、工作底稿扎实。加强对委托社会审计机构实施内部审计事项的质量评估,确保委托审计事项达到质量要求。
13.稳步推进内审工作信息化。坚持“向信息化要资源,向大数据要效率”审计思路,充分运用大数据技术方法,着力提升全市教育内部审计管理信息化和作业信息化水平,进一步优化会计凭证预警分析系统应用,优化风险预警提示机制,通过提升信息化水平,提高教育内部审计工作效率。指导信息化基础较好的单位运用大数据、云计算等方式,探索建立审计实时监督平台和联网审计,提高审计监督时效性和审计监督工作质量。应用重庆市教育财务一体化平台审计整改系统跟踪审计整改情况,提升监督整改效率。
14.深入开展研究型审计。将研究工作作为内部审计工作的谋事之基、成事之道。鼓励各单位围绕审计工作中心和审计实践需要,积极开展内部审计理论研究,着力解决教育审计事业发展中遇到的重大问题,增强审计理论研究的针对性、有效性。及时总结好的做法和经验,汇总提炼优秀审计项目和典型案例,加大宣传推广力度,注重用理论指导审计工作实践,更好发挥审计监督职能作用,强化审计治理能力建设。
五、突出发展,推进审计队伍能力建设
15.强化党风廉政建设。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对审计人员严格管理、严格教育、严格监督。引导广大内部审计人员坚持正确审计政绩观,慎重决策、慎重用权,坚决防止乱决策、乱作为;在工作中严守审计“四严禁”工作要求和审计“八不准”工作纪律,强化党风廉政建设,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审计铁军”。
16.提升内审队伍业务能力。采取业务培训、交流研讨、调查研究、鼓励参加国家审计项目和支持内部审计人员专业技术职称晋升、考取相关执业资格等方式,提升政治能力、专业能力、综合管理能力,打造信念坚定、业务精通、作风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高素质专业化审计干部队伍。充分发挥教育系统审计专家的引领带动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