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高校: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树先进典型,凝聚榜样力量,引领大学生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努力学习、积极实践、锻炼成才,成为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第41号令)有关要求,现就开展2024年学生先进评选活动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类别
(一)重庆市普通高校三好学生
(二)重庆市普通高校优秀学生干部
(三)重庆市普通高校优秀毕业生(本专科)
(四)重庆市普通高校优秀毕业生(研究生)
(五)重庆市普通高校先进班集体
(六)重庆市普通高校学生精神文明建设先进个人
(七)重庆市普通高校学生志愿服务活动先进个人
(八)重庆市普通高校学生创新能力提升先进个人
(九)重庆市普通高校学生体育活动先进个人
(十)重庆市普通高校学生艺术教育活动先进个人
二、推荐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普通高等教育正式学籍的在读研究生和本科、专科(高职)学生;班集体为学校正式建制的教学班级。
2.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思想道德品行良好。推荐为市级先进个人的,在近两年内未受过任何处分。推荐为市级先进班集体的,其成员在评选当年未受过任何处分。
3.学习成绩优良。推荐为市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大学毕业生的,评选前一学年应无任何补考(重修)科目。
4.推荐为市级先进的,须获得过校级相应类别的荣誉称号。
(二)具体条件
1.三好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勤奋学习,成绩优异,综合排序名列前茅,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创新能力提升等活动,有较强的运用知识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和开拓创新精神。在单项活动中,表现特别突出者优先。
2.优秀学生干部: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成绩优良,热心承担社会工作和为同学服务,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切实起到骨干带头作用,工作成绩突出。学习成绩优异者优先。
3.先进班集体:有团结协作、以身作则、密切联系同学的班级组织,有优良的班风、学风,在班级思想政治教育、党团组织建设和班级特色活动等方面成效显著。
4.优秀学毕业生:在校期间(“专升本”毕业学生的在校期间包含专科学习阶段)至少获得两次校级及以上奖学金,至少获得一次校级及以上“三好学生”或“优秀学生干部”等荣誉称号,毕业论文或毕业设计水平较高。到基层一线、偏远艰苦地区就业的毕业生优先。
5.精神文明建设先进个人:在文明校园建设、道德诚信建设、校风学风建设、助学助残等活动中,尤其是在维护社会秩序、传播正能量、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等方面表现突出者。
6.志愿服务活动先进个人:在各级部门或学校自发组织的志愿服务活动中,特别是在脱贫攻坚、扶危济困、抢险救灾、关爱他人、文化服务、环境保护、乡村振兴、讲文明树新风志愿服务等方面表现突出。
7.创新能力提升先进个人和体育活动先进个人、艺术教育活动先进个人,应在近两年获得过下列奖项之一并达到相应要求:
(1)个人或集体项目中的主要成员获得以下奖励之一:
①在相关行政主管部门主办的省(市)级竞赛(比赛)活动中获得一等奖及以上奖励;
②在全国竞赛(比赛)活动中获得二等奖及以上奖励;
③在国际竞赛(比赛)活动中获得奖励。
(2)获得集体奖励的主要人员人数,按以下比例确定:
①省(市)级一等奖、全国二等奖按获奖证书上前5名(下同)(体育竞赛前8名)确定;
②省(市)级特等奖、全国一等奖按获奖证书上前5名(体育竞赛前8名)确定;
③全国特等奖、国际三等奖及以上奖励按实际情况确定。
三、推荐名额
各类别市级先进个人的名额分配见附件1,由学校等额推荐。同一学生,原则上只能报1类,事迹特别突出的,由学校把关,最多可报两类市级先进(占学校相应类别的总指标)。未达到推荐条件的,学校可以少于下达名额推荐或不推荐。
四、推荐通报程序
(一)各高校推荐人选名单应由学校行政办公会研究决定,经学校公示无异议后,由学校党委签署推荐意见并报送市教委。
(二)我委对学校推荐材料进行审核并公示无异议后,发文通报并颁发先进证书。
五、材料报送要求
(一)推荐表(样表见附件)由学校学生工作部门牵头组织填写,“主要事迹简介及获奖情况”栏目应以组织名义填写,字数不超过400字,直接打印在推荐表中,不另附页。学校党委和学校主管职能部门应在推荐表中填写推荐意见,并由负责人签名,加盖单位公章。报送市教委的材料一律以电子文档形式上报,其中附件2以word形式上报,附件3、4经加盖学校公章后扫描成PDF格式上报。
(二)相关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等有关证明材料由学校审核并建档保存,不上报市教委。
(三)请各高校于2024年4月19日(星期五)18:00前,将附件2、3、4的电子文档统一报送至市教委学生处工作邮箱:sjwxsc@163.com。并于2024年4月30日前登录麦克表单(网址https://dub3pklur5qcalvn.mikecrm.com/NFZuK1p)填报“2024年市级学生先进名单汇总表”。如逾期未上报相关材料,以学校自动放弃评审资格论处。
(四)开展高校学生先进评选活动是贯彻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和学生管理工作的一项重要举措,各高校要高度重视,坚持标准,严格审核,公开、公平、公正地开展推荐工作,防止评选中的不正之风。
市教委学生处负责评审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和优秀大学毕业生推荐材料;高教处负责评审普通本科院校创新能力提升先进个人推荐材料,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处负责评审高等职业院校创新能力提升先进个人推荐材料;体卫艺处负责评审体育活动、艺术教育活动先进个人推荐材料;宣教处负责评审精神文明建设、志愿服务活动先进个人推荐材料。各处室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学 生 处:何 礼,63635393;
职成教处:付 斌,60393049;
高 教 处:杜郑珊,63612085;
体卫艺处:任贞玲(体育)63623798,
杨 贺(艺术),63623603;
宣 教 处:姜瑞民,63615081。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
2024年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