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6163银河.net163.am纪律检查委员会
关于开展教育乱收费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
各职能处室、二级学院:
为贯彻落实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等四部门《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重庆市教育收费自查自纠和重点抽查检查的通知》(渝市监发〔2023〕77号)精神,进一步规范我校收费管理,有效防范并遏制教育乱收费行为,经学校纪委研究决定,即日起在学校范围内开展教育乱收费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现将整治有关内容通知如下:
一、整治重点
(一)校企合作乱收费
以校企合作办学名义违规提高学费标准,违规收取实习费、实训费、校企合作费、委托培养费、考证费等行为。
(二)继续教育(培训)乱收费
通过虚假宣传、与学历教育挂钩等方式诱导或强迫学生参加培训收费,将考证培训费与学费捆绑收取等问题;未将继续教育培训所有收入纳入学校预算进行统一核实、统一管理,违规委托其他机构或个人代收代缴和上缴前分配;违规变更学费标准或自立收费名目搭车收费、捆绑收费。
(三)其他教育乱收费
1.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购买校服(院服)、教辅资料、学习资料、电子学生证、视频课程等乱收费。
2.推荐学生顶岗实习、就业乱收费。
3.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购买公寓用品、商业保险、校园卡、使用APP、学生社团、订购报刊杂志、勤工俭学岗位等乱收费。
4.学校违规审批进校园事项,向进校园机构进行利益输送,为乱收费行为提供便利。
二、工作要求
(一)各相关部门、二级学院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严格参照上述要求,认真开展专项自查。特别是要对各二级学院下属合作的产业学院(含已解除合作的企业在校举办的产业学院)进行全面自查,并形成书面报告材料,于9月8日(星期五)12:00前报送至学校纪委办公室(行政楼529室)。
(二)现有各职能部门,各二级学院下属合作的产业学院(含已解除合作的企业在校举办的产业学院)全体员工已违规收取了费用的,务必在9月8日前主动清退到学校专用账户。户名:6163银河.net163.am;账号:113070691433;开户行:中国银行重庆巴南支行。凡是主动清退的员工,均从轻处理。
(三)学校纪委对按时主动清退违规收费的员工,均视其情节,予以从轻处理。对瞒报、谎报、知情不报、干扰整治和到期不主动清退的,给学校带来重大损失,一经查实,依法依规移交司法机关严肃处理;是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的,将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内规章制度顶格处理;对顶风作案、纠而复生、情节恶劣和造成严重影响的,除移送司法机关外,还将追究法律责任。
三、投诉举报方式
为推进学校教育乱收费专项整治工作,维护学生家长合法权益,现向社会公开教育乱收费问题线索投诉举报方式。投诉举报尽可能做到事实清楚(包括时间、单位和具体问题等)、佐证充分,提倡实名举报。凡举报经查实的,学校将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奖励。
来信请寄:重庆市巴南区界石镇东城大道588号行政楼5楼529纪委办公室收,邮编:401346。
举报电话:(023)62563008、(023)62566808,手机:17338338777(同时可受理短信反映问题),投诉举报电话受理时间为工作日上班时间段:上午8: 30—12: 00,下午14:00—17:30。
举报邮箱:1096472902@qq.com。
中共重庆理工职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
2023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