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理工职业学院
理事会和校级领导班子成员沟通协调
实施办法(试行)
为促进理事会领导和校级领导班子成员之间建立良好的沟通协调机制,及时了解各方面的信息和情况,提升重要决策和重大工作推进的质量与效率,根据上级有关规定和《6163银河.net163.am章程》,特制订本办法。
一、理事会与学校党政主要领导的沟通
建立学校党政主要领导定期与理事长沟通交流,汇报学校有关情况的制度。原则上每月一次,特殊情况适时沟通。确保理事会的意见和决定在学校得到贯彻执行。
二、学校党政主要领导和校级领导之间的沟通
结合学校重点工作推进、日常工作开展情况,以及互通有关重要信息的需要,党委书记和校长要经常沟通,每周一上午定时沟通工作。班子成员之间,要经常相互通报分管工作情况,听取班子成员对自己分管工作的意见建议,发挥班子成员集体智慧解决分管工作难题的重要作用,及时掌握各方面的信息和情况。
三、重要问题及重要事项决策前要充分沟通
根据学校章程有关要求,凡属学校“三重一大”工作的决策议题,在会议研究决策前,分管校领导要针对研究议题所涉及事项,与业务相关校领导进行充分沟通,认真听取其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涉及学校长远发展及与师生权益紧密相关的研究议题,分管校领导要牵头召开相关业务领导参加的讨论会,充分听取各方意见和建议。经过沟通意见一致的议题,由分管校领导汇报党委书记或校长同意,方可上会进一步研究。
四、重点工作及重要决策事项执行过程中的沟通
学校重点工作及重要决策事项,涉及两个以上校领导协同完成的,由牵头校领导商同业务相关校领导,研究提出推进落实的具体方案,明晰分工,把握重点、难点和工作推进节奏。适时碰头沟通、协调解决相关问题,确保工作任务高质量完成。如遇政策原因或当前难于解决的问题等因素影响工作推进,要及时向党委书记或校长汇报沟通情况。
五、重大活动及紧急事项要随时沟通
学校重大活动或遇紧急事项,由党委书记、校长(或分管校领导),牵头成立相关业务校领导参与的工作协调小组,研究制定工作方案和相关工作预案,报请党委书记或校长审核同意后,组织实施。牵头校领导要及时做好信息沟通、情况研判,工作协调落实等工作。
六、理事会和学校领导班子成员之间谈心交心沟通
谈心交心要紧密结合思想工作、作风建设等实际,真心交流,坦陈心迹,达到互相理解、增进友谊的目的。理事长每学期至少和党委书记、校长谈心交心1次;党委书记和校长每学期要和班子成员谈心交心1—2次以上,班子成员之间相互谈心交心不少于1次。
七、领导班子成员经常性沟通协调工作开展的有关情况,作为领导班子成员年终述职述廉的内容之一。
八、校级领导班子成员沟通协调要建立台帐,由校领导自己记录何时何地与何人沟通及沟通效果,使工作更加规范。
九、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试行。